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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这样的变道要不得,害了自己损了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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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道还可以这样来?

当日9时许,高速交警嘉兴支队接到驾驶员报警称在G15w常台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113公里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现场已经开始堵车,其中有一辆事故车是大客车,指挥中心立刻指派附近执勤的三大队执勤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据大客车驾驶员王某介绍,自己当天开着宁波至成都的客运班车从马家浜上高速之后正常行驶在第一车道上,突然右侧有一辆小车强行变道超车,自己车辆的右侧就和小轿车发生了碰撞,之后小车又碰撞了中央护栏。

小车驾驶员马某告诉民警,自己开车车子从萧山出来去往苏州,经过事故发生地的时候,自己前方有辆大车,自己想变道到第一车道,这个时候事故就发生了。

民警认定小车驾驶员马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马某未按规定变更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1、驾车在高速公路上变更车道时,一定要提早打转向灯、并在确保安全不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情况下才可以实施;并且在高速公路上禁止连续变更车道!


2、养成超车、并线打转向灯的习惯,在超车和并线的时候,务必要提前打转向灯或鸣笛,以便提示后车及被超车辆。同时,要注意被超车辆的信息反馈,如果听到急促的鸣笛声或强烈的闪灯,要立即停止超车、并线,并减慢车速。如果不能准确的确定盲区内是否有车辆时,宁可在一条行车道上减速行驶,也不要盲目的超车,并线,等后方无车时再并线也不迟。

(以上图文素材由高速交警嘉兴支队三大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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